定西市法院判决被告在其抖音账号澄清事实赔礼道歉500元(图)
近日个人抖音号出售,定西市威远县法院联丰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被告在抖音短视频平台发布虚假言论视频侵害原告名誉的案件,裁定被告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对其抖音判刑。账目澄清事实,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元。
2月3日定西市法院判决被告在其抖音账号澄清事实赔礼道歉500元(图),被告人王某带家人游玩时,购买了景区套票。王某在玩套餐中未包含的物品时被景区工作人员拦下抖音号购买网站,双方发生了争执。同日,被告人王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上发布了一段虚假言论视频,标题为“景区欺骗消费者个人抖音号出售,我晕倒了”。该视频被围观者点赞、评论、收藏、转发,传播广泛,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王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景区名誉,影响景区正常经营管理,经济损失难以预料。威远县法院联丰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后抖音账号购买,判决被告人王某在其抖音账号上澄清事实,赔礼道歉并赔偿某景区经济损失500元。
裁判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律之外的地方。在抖音等网络社交平台发布作品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定西市法院判决被告在其抖音账号澄清事实赔礼道歉500元(图),发布真实正面、符合公序良俗的内容。不要以此来侵犯他人的名誉。同时,每个人都应该理性面对矛盾纠纷,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社会对民事主体的品格、威信、才能和信用的评价。